异地交社保退休后怎么领养老金
法律分析:在户口所在地办理退休的,按户口所在地标准核算养老金;符合养老保险缴纳地(不是户口所在地)的退休要求,可以在当地退休,按当地标准领取养老金。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若先后多地缴纳社保,退休到哪里领取养老金?如何领到更多养老金
关于社会保险待遇,大家肯定听过一种说法,那就是“多缴多得,少缴少得”。
这八个字是什么意思呢?
“多缴多得,少缴少得”指的是社保待遇和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缴纳年限成正比例关系。
当然,每个险种的待遇影响因素不止这些,各不相同,比如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工伤待遇和个人工资、受伤情况等因素有关……
在此,小亿分别整理了关于“同时在多地缴纳”以及“先后在多地缴纳”社会保险的疑问,一起来看看吧!
疑问一
员工同时在两地或者多地缴纳社保,是不是也算“多缴”?到时候享受多份社保待遇?
提醒:
同时在两地或多地缴纳社保,也只能享受一地的社会保险待遇哦!大部分情况下,社会保险待遇不得重复享受,所以,无需同时在多地参保。
疑问二
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先后在多地缴纳社保,退休时到哪里领取养老金?
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也就是说,当流动就业的打工人达到退休年龄,又符合累计缴纳满15年的条件,那么要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到哪里领取养老金: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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