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社保调整究竟是什么福利(2022年社保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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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号社保新政策

税务局通知

社保征收方式有变

广东省东莞市税务局近期发布通知,自年7月1日起,东莞市将转变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

一、调整范围

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社会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我市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暂不在本次征收方式转变调整范围内。

二、缴费登记及核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村(社区)等社会保险费缴费主体(以下简称缴费人)在税务部门完成缴费登记及核定后,人社部门和医保部门将通过税务部门获取信息完成参保登记,缴费人不再需要向人社部门或医保部门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三、申报缴纳方式

缴费人从现行的向人社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和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调整为每月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不再对缴费人(灵活就业人员除外)进行批量扣费。

四、申报缴纳渠道

年7月1日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人,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APP、“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税终端、办税服务厅和社保办事大厅等“网上、掌上、自助、实体”多元化缴费渠道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年6月日前已签订社保费有效划缴税(费)款协议的缴费人,可继续通过该协议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小编提醒:

此次通知最大的改变就是社保费用转变征收方式由“社保核定、税务征收”转变为“税务全责征收”。

现目前,湖南省也采用了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的方式。

税务全责征收社保费意味着什么?

先来跟大家科普一下现行的社保费用的征收模式:

代收模式

即“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由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缴费金额,税务部门按照核定金额进行征收。

现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是采用此种方式。

全责征收模式

是指税务机关负责社保基数核定、征收、社保补缴以及稽核、清欠等工作。

社保、医保部门则负责社保政策拟定、社保参保以及参保信息查询等工作。

现目前仅有广东(不含深圳)、福建、浙江、湖南等少部分省市采用此种方式。

根据广东省、浙江省等多个省市的逐步推行来看,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的全面接管或将成为大趋势,这意味着什么?

很多人都应该明白,这意味着社会保险费的征管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度!

过去税务部门仅仅是代征的角色,在征收社保费方面积极性不强。

现在社保费征收主体的全部移交到税务手里,增强了税务部门的内在积极性。

税务部门拥有成熟、灵活的征税网络和手段,能够高效率地征收社保费;对于少缴、漏缴、欠缴的企业,税务部门可以使用有力的手段进行追讨。

过去,税务部门往往是根据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数据对社保费进行征收,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社保代办机构并不能获得企业的真实工资薪金等一手资料。

许多企业为了减少用工成本,往往是按照最低的基数进行社保费的缴纳,而社保代办机构难以发现。

社保费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后,税务部门可以将社保费与工资薪金、个税等进行比对,有意少缴的企业无处遁形。

2022年社保调整究竟是什么福利(2022年社保调整)

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社保费用

这几类企业请注意

一、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单位要注意了

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如果高于基数且不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如果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最高上限缴纳。

以前长期按最低工资标准申报申报基数的单位需要主要,个税申报基数税务局是有的,两者一对比,差异过大,未足额缴纳的部分,补缴的可能性很大。

二、拒交社保费的企业要注意了

要知道,税务机关是专职组织收入的政府执法机构,有独立的征收体系,专业税收团队,征收能力强大,金税三期工程能够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的大集中,大大提高征缴效率。

税务部门核定了企业申报基数和期限,就将按照税种的申报严格管控,延期申报,不申报,都将影响企业信用。

好消息!2022年社保调整!究竟是什么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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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社保调整!究竟是什么福利!

全民普及社保是大势所趋,也是民生的根本,每年社保都会迎来调整的利好政策 。

虽然上班族每年缴纳的社保都在上涨,但是大家能够享受到的福利也在增长 ; 随着我国社保的普及,社保在我国已经成为普通民众的标配 ; 尤其是那些有安稳工作的人,用人单位每个月都是按时给员工缴纳,即便是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通过自行缴纳的方式享受社保政策带来的福利。

随着国家对社保的重视和普及,目前老人和小孩都可以进行缴纳社保来享受福利待遇了。今年开始,又迎来了好消息,一起来看看到底是什么!

一、参加社保的人员范围扩大

以前是企业职工才可以缴纳职工社保,但现在,一些地区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自由参保。相比于以往,各地已经逐步取消对参保人员的户籍限制,也就是说“外地人”同样可以在就业地参保,在就业地享受福利保障。

新修订的《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就扩大了参保范围,完全放开省内户籍,适度放开省外户籍限制,并将港澳台人员纳入参保范围。

除此之外,广东省、四川省、辽宁省、河南省等地都开放了非户籍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购买职工社保的通知。

而且从今年开始,全国大部分地区参保都不会再受到户籍限制,这可以说是大势所趋!

二、一人参保,全家共济

2022年个人医保账户全家共济制度将进一步落地,多个地区已经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

在2021年4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确定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措施,拓宽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其中“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这一项,是惠及千家万户的大好事,其主要内容如下: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

这意味着个人账户同时也可以作为“家庭账户’使用,对于很多年轻的朋友来说,以前自己个人医保账户的钱是死的,因为身体健康,不需要去医院,看着医保卡内5位数的余额,就是躺在那里,其他家人有病也不能用。

这次医保改革明确提出“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的改革举措之后,个人医保卡余额不仅能给家人看病买药,还可以给家人交居民医保。能够起到“一人参保,全家共济”的作用。此外,新医改还明确了要调整医保卡的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也就是说今后个人账户的返还比例除了个人账户全部返还以外,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返还到个人账户。

三、全世界最大的异地就医医保网

目前,我国的基本医保已经覆盖超过13.6亿人,也就是超过95%以上的国人都参加了医保,这是全世界最大的基本医保网。

原来的就医报销都需要在缴纳地进行,有些地区虽然能够异地结算,但是流程复杂,时间长,报销额度小。所以大部分人就医住院需要回到缴纳地,遇到急病,回到缴纳地就医,也会造成病情延误。

按照国家设定的目标,到2022年底前,每个县都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服务。这对异地就医来讲是一个重大进展,为异地工作或居住、异地养老、或者随子女异地搬迁的老人提供了很大便利。

像天津、广东等地已经实现了统筹地区就医互联网结算,不需要垫付费用,直接报销。这就意味着,从明年起,在异地工作或者居住的参保人不需要回到户籍地或者参保地就医报销,在当地就可以直接就医报销。

甚至像天津、广东那样做到互联网结算,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就医经济压力,节省时间。在一定程度上,社会保险制度不断调整和完善,也可以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些问题。

四、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1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指出要健全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这些对我们来说无疑是好消息,看来还是要按时缴纳社保才可以获得相应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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